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Oct 29, 2023 8:40:40 GMT 1
这项工作旨在分析与性暴力情况相关的现象,考虑到亚马逊地区儿童和青少年所经历的困境。中心目标是确定亚马逊地区此类暴力表现的主要历史、社会文化和经济决定因素。指导分析的问题是:为什么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暴力在亚马逊地区越来越频繁地发生?根据官方数据和文献资料,建议对该主题进行问题化,确定有利于该地区这种社会现象表现的主要调解方式。采用基于文献研究技术(立法、文章、学术期刊、专着、论文和论文)的专题程序方法,以及描绘此类暴力行为受害者儿童和青少年状况的官方数据,可以确定的是,有罪不罚、移民、经济脆弱性和缺乏公共政策是亚马逊地区这一社会问题重现的一些主要原因。 关键词:性暴力、儿童和青少年、亚马逊。 1. 简介 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暴力每天都越来越多地占据媒体新闻,无论巴西的哪个地 巴哈马手机号码列表 点和城市,可以看出,尽管有针对这一公众的政策,但为儿童所做的事情却很少,特别是公众几乎无法获得信息,并且社区被认为是高度社会弱势群体。 在全国范围内,性剥削方面的冠军州位于合法的亚马逊地区,它们是:马拉尼昂州、帕拉州和亚马逊州。各国生物多样性丰富,但忽视执行保障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的公共政策。 据全国儿童青少年虐待和性剥削热线(拨打100)统计,从2003年5月到2008年10月,《法律亚马逊》记录的电话有1.4万个,也就是说,平均有2800起剥削性暴力案件被处理。该地区每月报告一次[3]。 在此背景下,《儿童和青少年规约》(ECA)和《世界儿童权利宣言》以及有关该主题的其他参考文献将成为该主题法律基础的主要指南。
作为儿童保护形式之一,承认弱势儿童的机构在历史上一直在出现,在巴西,这种机构始于旧的暴露儿童圈子,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它实际上是巴西全国唯一为被遗弃儿童提供援助的机构……,从1726年到1950年。圆圈是一种保证参展商匿名的手段,从而鼓励他们带走他们不想要的婴儿,而不是将他们遗弃在街道、广场和教堂(RIZZINI,2008)。 根据 Rizzini (2008) 的说法,随着巴西的独立,三个殖民轮子继续运转。在此期间,制定了菲律宾法令,其主要目标是使所有暴露的车轮成为市议会的义务。然而,直到19世纪,儿童才开始受到关注,并被定义为公共行动和干预的对象,这一时期,废除暴露圈的运动开始强劲。 在巴西,这一倡议来自卫生专家,他们对暴露在外的人家中极高的死亡率感到震惊。后来,从 1974 年到 20 世纪 80 年代初,出现了许多争取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的运动,非政府组织制定了广泛的替代项目来帮助他们。由此,全国街头男孩女孩运动(MNMMR)于 1985 年诞生;该运动捍卫和保障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说,被视为公民宪法的1988年联邦宪法,通过引入协商和协商委员会等新的社会政策管理模式进行了创新。通过阐述,他们促成了 1988 年联邦宪法第 227 条的批准,该条确认: 家庭、社会和国家有责任绝对优先保障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权、食物权、文化权、尊严权、尊重权、自由权以及家庭和社区共存权,并确保他们免受一切侵害各种形式的忽视、歧视、剥削、暴力、残忍和压迫。
随着 1988 年《宪法》的颁布,充分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原则的捍卫者聚集在一起,批准了《大宪章》第 227 条和第 228 条的补充法律,称为《儿童和青少年法规》——ECA(第 8.069/90 号法律) )。 ECA 被视为巴西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的里程碑,取代了旧的未成年人法典。它以充分保护的原则为基础,强化了儿童和青少年作为绝对优先事项的原则。它是巴西儿童和青少年历史上的一个分水岭,因为它使旨在保护该国儿童和青少年的已颁布权利正式化,从法律概念全面服务的角度将这些个人视为权利主体。 该规约还规定了保护措施和保障遭受侵犯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的可能性,以及必须适用于违法青少年的社会教育措施。ECA 还规定了所有民间社会和公共当局在保障这些儿童健康生活的权利方面的共同责任,如第 4 条所提议的那样。 为了落实这些权利,在实施《儿童和青少年权利法》的过程中,制定并规范了保障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的制度,该制度旨在在公共当局和社会的促进、控制和责任领域落实权利。 .. 面对这一现实,根据《非洲儿童权利法案》和与该主题相关的所有其他法规的规定,为巩固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而进行的斗争和取得的成就。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这一现实构成了“社会问题”[4]的不同细微差别之一,突出了反映家庭、社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经济、政治、历史和文化背景,产生了冲突,紧张和破裂。
作为儿童保护形式之一,承认弱势儿童的机构在历史上一直在出现,在巴西,这种机构始于旧的暴露儿童圈子,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它实际上是巴西全国唯一为被遗弃儿童提供援助的机构……,从1726年到1950年。圆圈是一种保证参展商匿名的手段,从而鼓励他们带走他们不想要的婴儿,而不是将他们遗弃在街道、广场和教堂(RIZZINI,2008)。 根据 Rizzini (2008) 的说法,随着巴西的独立,三个殖民轮子继续运转。在此期间,制定了菲律宾法令,其主要目标是使所有暴露的车轮成为市议会的义务。然而,直到19世纪,儿童才开始受到关注,并被定义为公共行动和干预的对象,这一时期,废除暴露圈的运动开始强劲。 在巴西,这一倡议来自卫生专家,他们对暴露在外的人家中极高的死亡率感到震惊。后来,从 1974 年到 20 世纪 80 年代初,出现了许多争取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的运动,非政府组织制定了广泛的替代项目来帮助他们。由此,全国街头男孩女孩运动(MNMMR)于 1985 年诞生;该运动捍卫和保障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说,被视为公民宪法的1988年联邦宪法,通过引入协商和协商委员会等新的社会政策管理模式进行了创新。通过阐述,他们促成了 1988 年联邦宪法第 227 条的批准,该条确认: 家庭、社会和国家有责任绝对优先保障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权、食物权、文化权、尊严权、尊重权、自由权以及家庭和社区共存权,并确保他们免受一切侵害各种形式的忽视、歧视、剥削、暴力、残忍和压迫。
随着 1988 年《宪法》的颁布,充分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原则的捍卫者聚集在一起,批准了《大宪章》第 227 条和第 228 条的补充法律,称为《儿童和青少年法规》——ECA(第 8.069/90 号法律) )。 ECA 被视为巴西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的里程碑,取代了旧的未成年人法典。它以充分保护的原则为基础,强化了儿童和青少年作为绝对优先事项的原则。它是巴西儿童和青少年历史上的一个分水岭,因为它使旨在保护该国儿童和青少年的已颁布权利正式化,从法律概念全面服务的角度将这些个人视为权利主体。 该规约还规定了保护措施和保障遭受侵犯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的可能性,以及必须适用于违法青少年的社会教育措施。ECA 还规定了所有民间社会和公共当局在保障这些儿童健康生活的权利方面的共同责任,如第 4 条所提议的那样。 为了落实这些权利,在实施《儿童和青少年权利法》的过程中,制定并规范了保障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的制度,该制度旨在在公共当局和社会的促进、控制和责任领域落实权利。 .. 面对这一现实,根据《非洲儿童权利法案》和与该主题相关的所有其他法规的规定,为巩固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而进行的斗争和取得的成就。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这一现实构成了“社会问题”[4]的不同细微差别之一,突出了反映家庭、社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经济、政治、历史和文化背景,产生了冲突,紧张和破裂。